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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2006年7月27日晚上,丁雲蝦一家人和房東陳炎嬌母女吃過飯後,突然出現中毒癥狀,丁雲蝦10歲的大兒子、8歲的女兒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經過偵查,很快確定是人為投入氟乙酸鹽鼠藥所致,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並被提起公訴。
  8年中歷經8次審理10次開庭,念斌先後4次被判死刑,3次被撤銷判決;直到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一紙終審判決,裁定念斌無罪,並當庭釋放。
  對話人物:丁雲蝦,40歲,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人,念斌案中兩個中毒身亡孩子的母親。
  >>對話背景
  在丈夫海難去世後,丁雲蝦在念斌家隔壁開了小店維持生計。不料兩個孩子因中毒去世。8年來,丁雲蝦靠低保生活,她自己還得了癌症;她被仇恨籠罩,她仍認為念斌就是凶手,她8年來也在上訪。在念斌一次次從鬼門關回來之後,丁雲蝦一次次地失望,至今得不到任何賠償。
  8月22日,在念斌終審被宣告無罪之後,丁雲蝦一家認為判決不公,就此“住”進了福建省高院。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丁雲蝦。
  念斌放話:孩子早晚死我手裡
  華商報:案發前,你跟念斌一家是什麼關係?據他說你弟弟曾經給念斌當伴郎?
  丁雲蝦:我們兩家沒什麼關係,只是同村而已。我弟弟沒給他當伴郎,他胡說的。
  華商報:你跟念斌有什麼過節嗎?他曾說你們兩家並不存在競爭。
  丁雲蝦:2004年9月,我租住房東陳炎嬌的房子開店。隔壁的念斌比我的店早開幾個月,我們賣的東西都差不多,他說他先開的,要求我搬走,但我沒理會。我老公海難去世後,我一個人得帶3個孩子。因此,村子里的人一般都到我的店買東西。3個孩子很懂事,大兒子當時10歲,女兒8歲,小兒子6歲,兩個大的經常在店里幫忙。念斌嫉妒我的生意比他好,曾放話說:“這兩個孩子早晚死在我手裡。”
  華商報:那些話你親耳聽見了嗎?
  丁雲蝦:那是在我兩個孩子去世時,在太平間門口,一個騎摩托的人告訴我的,他說念斌親口跟他說的。
  華商報:你認為念斌嫉妒你的生意比他好,有什麼具體的表現嗎?
  丁雲蝦:他好幾次故意拿髒水潑到我的攤位上弄髒我的水果,他還把我的水果籃踢到馬路上。
  兩段說法已被辯方律師推翻
  華商報:念斌被無罪釋放,你為什麼還在懷疑他?
  丁雲蝦:網絡上有一段錄像截屏,是念斌親口承認投毒的。他在咨詢自己的第一個辯護律師魏文祿時,律師問他:“你到底有沒有做?”他說:“我有做。”他還說:“我有一個疑問,就是我26日晚下了藥之後,到27日晚上才死人,那個時間內還有沒有別人下藥?我把藥下在燒水壺中,他們炒魷魚吃是否跟那個壺有關係?”
  (記者註:對於這段視頻,念斌的辯護律師張燕生曾做過解釋:“公安人員提醒念斌:見律師後原來怎麼說也要跟律師怎麼說,律師出現後,視頻中警察站在律師背後,用眼睛死死瞪著念斌。念斌問律師有沒有其他人投毒,是為了暗示這個事情不是他做的。”)
  華商報:你曾發帖說,警察曾對念斌進行電話監聽,電話監聽期間,念斌的老婆往店里打電話,曾質問是不是他放的藥,念斌沉默不反駁。這個事情是誰告訴你的?
  丁雲蝦:是有這個事,是當年辦案警察告訴我的。你想想,如果換一個男人,他老婆問隔壁兩個小孩的事情是不是他做的,如果不是他做的,他肯定會大罵他老婆的。
  (記者註:張燕生稱,原話是念斌口供中供述的,公安部門沒有真正的監聽證據,口供都是虛假的。)
  華商報:念斌曾經說過,當時好幾戶人都在那個樓上住。他說還有另外一個租戶家裡查出4包鼠藥。
  丁雲蝦:當時是還有另外一戶人在那裡住,他家確實是查出來4包鼠藥,但是跟我孩子中毒的藥成分不一樣。
  華商報:你發帖說,念斌的第一個律師推掉辯護委托,這個事情你是怎麼知道的?
  丁雲蝦:別人告訴我的,那個律師曾說:“我不想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如果去做,我對不起這兩個小孩子。”
  住廉租房,靠低保生活
  華商報:你曾說房東陳炎嬌和女兒因為中毒後,這幾年整天往醫院跑?
  丁雲蝦:我和陳炎嬌關係很好,雖然不經常見面,但我們都有聯繫,她之前告訴我看病的事。那年中毒的每一個人都有後遺症,包括我和我的小兒子。我們經常頭暈、胃疼。2008年我得了甲狀腺癌,沒錢一直沒去治療。2011年底醫生說必須手術。於是,2012年才去做了手術。
  華商報:這幾年你是怎麼過的呢?
  丁雲蝦:靠低保生活,一個季度領一次,一次五六百。我們母子剛開始是租房子住,後來去親戚家裡住,現在住的是廉租房。甲狀腺癌切除後,都是靠藥生活,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華商報:除了上醫院你平時都忙什麼?
  丁雲蝦:一直在上訪,福建省高院經常去,要求維持原判。
  華商報:小兒子現在多大了,那個事情對他有影響嗎?
  丁雲蝦:上初三,學習還可以,小時候很開朗活潑的,自從出了那事後,他變得很內向,不愛說話,有什麼事情也不跟我說。
  聽到無罪判決精神崩潰
  華商報:念斌被宣告無罪那天你去了嗎?
  丁雲蝦:每一場庭審我都去,那天當然去了,當聽到判決已經精神崩潰。
  華商報:聽說孩子死後家屬在念斌老家村裡設靈堂、拉橫幅?
  丁雲蝦:這個我沒去看,情況我不清楚。
  華商報:如果他不是凶手,你怎麼辦?
  丁雲蝦:他確實是凶手。如果他不是凶手,他被放出來為什麼不敢回家住呢?
  華商報:但是念斌說他原來的家被砸了,現在是有家不能回。
  丁雲蝦:剛破案時,警察說凶手是念斌,我們去砸過一次,但是他們早已搬走,裡面沒有東西。
  華商報:念斌說,他出來之後被人跟蹤,是你們嗎?
  丁雲蝦:我們沒跟蹤他。
  華商報: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丁雲蝦:我希望公安機關早日抓到凶手。
  華商報:你希望獲得多少賠償?
  丁雲蝦:賠償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
  華商報記者 王黎莉
  對話人物:念建蘭,40歲,念斌的姐姐。8年來,念建蘭一直在為弟弟申冤。
  念斌姐:將啟動追責 申請國家賠償
  >>對話背景
  今年11月,出獄3個月的念斌辦理港澳通行證受阻,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統中顯示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辦理條件。原來,今年9月,福建省平潭縣公安局已經重新立案,對念斌重新布控。
  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在微博上三問平潭公安:1.10天時間中毒案有什麼重大進展,足以讓貴局把嫌疑人的帽子再扣念斌頭上?2.中毒事件的原因搞清楚了嗎?死者死因到底是什麼?3.錯案在先,作為利害關係人,貴局還有資格繼續偵查嗎?念建蘭說,這三個問題解決不清楚,除了“重蹈覆轍”四個字,大家還能說什麼?
  念斌先後4次被判死刑
  福州中院
  2008年2月1日 判死刑立即執行
  念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福建高院
  2008年12月11日 發回重審
  福州中院
  再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福建高院
  維持一審判決:死刑
  報送最高法進行死刑覆核
  最高法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11年4月發回重審
  福建高院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11年5月5日發回重審
  福州中院
  再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2011年11月24日念斌第三次提起上訴
  福建高院
  2014年8月,宣判念斌無罪
  2014年6月,福建省高院開庭審理,檢方提交了“新證據”
  華商報:關於你弟弟重新成為犯罪嫌疑人的事,福建省公安廳給你們回話了嗎?
  念建蘭:沒有,但是有媒體採訪到他們了,你去看看,很好玩啊。
  華商報:能說說念斌出獄之後3個月來的生活嗎?
  念建蘭:念斌8月22日被放出來,一個星期內一直接受媒體採訪。9月1日,我們去北京看病。11月10日,我們才回來。
  念斌欲赴香港看病受阻
  華商報:念斌都有什麼病?現在好些了嗎?
  念建蘭:我們在好幾家醫院看病,他的胃、心臟、下肢都有問題,關鍵是他患上了創傷性應激精神障礙。很多癥狀都有,比如很難入睡、觸景生情、不愛講話。
  華商報:現在看病花了多少錢?
  念建蘭:我沒統計,包括我做手術,可能花了10萬多了。大家給他捐了一部分錢。這次就是因為巨額的治療費用,我想到曾經幫我們的香港專家,他幫我們找到了香港一個著名的精神病專科醫生,讓我們免費去那邊看病。但沒辦成功,就出現了念斌再次成為“犯罪嫌疑人”的情況。
  華商報:受害者丁雲蝦一家人,在念斌出獄之後,找過他麻煩嗎?
  念建蘭:沒有,念斌出來以後主要是在北京住院。他現在一家三口在福州租房住,平潭的家已經被砸了,沒有一件傢具是完整的,我們現在已經沒辦法回去了。
  華商報:他此前說過孩子變得內向了,現在好一些了嗎?
  念建蘭:沒有。你說這麼大的傷害,一時半會能好嗎?
  對丁雲蝦更多的是同情
  華商報:念斌曾說現在除了手腳的自由外,仍像個逃犯?
  念建蘭:對。現在你看又有新的罪名,他現在又是一個犯罪嫌疑人了。8年的時間都沒找出新的證據,竟然在念斌被釋放10天后又重新立案偵查。有重大發現為什麼不再一次延期呢?之前已經延期了6次了。
  華商報:念斌曾說過他和丁雲蝦一家關係很好,沒有矛盾,為什麼丁雲蝦卻不是這麼說的?
  念建蘭:這個叫我怎麼回答?你問一下她弟弟是不是跟我家關係很好?我們家現在還欠她一萬塊錢。我覺得現在再去問這個特別沒意思。
  華商報:丁家一直在呼籲維持原判,你想對他們說什麼?
  念建蘭:我覺得她為孩子要她的真相,她做的那些沒有什麼。我更恨的是平潭公安,是他們造成了我們這種仇恨。我現在更多的是可憐同情丁雲蝦。但我也是受害者。
  華商報:你說你的電話被監聽,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念建蘭:我的電話一直以來都是被監聽的,這個電話是我在3月才換的。
  強烈要求福建公安迴避
  華商報:念斌的3點聲明,是22日就已經發的,怎麼想到發那樣的一個聲明?
  念建蘭:8年前造假,8年後還造假,他們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因為有平潭縣公安局及福建省公安機關的某些辦案人員從中充當攔路虎,他們在念斌的案件中涉嫌嚴重濫用職權和刑訊逼供等罪責,他們已經是涉案的一方,根本不可能查清案件真相。我強烈要求他們迴避,不要讓他們再浪費納稅人的錢。
  華商報:對於當年的辦案人員,你此前沒打算追責嗎?
  念建蘭:其實我們以前已經討論過這個事情了,因為我們姐弟兩人都生病,所以暫時放下了。現在,我們將啟動追責,控告警察偽證罪,啟動申請國家賠償,行政訴訟等。
  華商報:你啟動申請國家賠償,打算索賠多少?
  念建蘭:8年冤獄,肯定要申請國家賠償。但索賠多少還沒考慮。
  華商報:在被重新列為犯罪嫌疑人前,念斌有沒有說病治好後,他打算靠什麼謀生?
  念建蘭:他只想過平凡人的生活,但目前他的身體狀態極差,我很擔心他的謀生能力。現在只能儘快地讓他身體恢復好。 華商報記者 王黎莉
  平潭警方
  新證據不方便透露 不是挾私報複
  26日,平潭公安局公共關係處負責人回應此事時稱,重新立案偵查後,警方將現場的幾個人都列為犯罪嫌疑人,“這是正常的偵查程序”。
  有法學界人士認為,念斌無罪釋放後,又被列為犯罪嫌疑人,意味著出現了新的證據。“是有新的證據。但是什麼證據,我們不方便透露。”對於念斌發表聲明,認為平潭公安局需要在重新立案偵查階段迴避。該負責人表示:“當時辦案的民警都不在專案組裡面,這個是原則問題。當然,他們在專案組偵查期間作為證人證言,是可以的。但他們肯定不參與偵查。”
  “無論當年案子辦得對還是不對,它在程序正義的實現上,在中國法治進程上代表著進步的一面。但從受害人和實體正義上就不好評價了。都已經判決生效了,不存在什麼找回面子的問題。沒有挾私報複一說。現在這個案子普天皆知,誰都不會把它引向不正常的方向,都需要嚴格按照程序來走。”對於當年參與辦案的民警被指刑訊逼供,該負責人說:“法官是有自己裁量權的,他們也只是說不採信(這些證據),而沒有說非法證據排除。如果說是非法證據排除,那就是刑訊逼供了。被指刑訊逼供的辦案民警也有委屈。我們沒有對他們進行調查。” 據《東方早報》
  辯方律師
  平潭公安對念斌存偏見 應開棺驗屍
  針對福建平潭警方的表態,26日21時,念斌此前的辯護律師張燕生稱平潭警方對念斌依然存有“偏見”,她呼籲重新開棺驗屍,查清真相。
  張燕生髮表了以下幾點看法:
  1.平潭公安認為:“將念斌列為犯罪嫌疑人,是偵查程序的需要,因為可能下手投毒的就那麼幾個人”。
  死者死於何種毒物尚不清楚,之前福建公安認定死者死於氟乙酸鹽的三個鑒定已被法院否定。案件究竟是食物中毒還是人為投毒並不能確定。平潭公安將該案定性為“就那麼幾個人下手投毒”的“犯罪”案件過於草率。
  2.平潭公安認為“釋放念斌在程序正義上代表進步的一面,但從受害人和實體正義上不好評價”。該觀點是非常錯誤的,錯抓無辜者當“罪犯”的替身,這對念斌和受害人都是非常悲哀的。這個錯誤是公安機關造成的,而不是念斌造成的,念斌也是受害人。
  3.從平潭公安發言人的回應看,他們對念斌依然存有偏見。“偏見”是冤假錯案的根源。平潭公安如果仍然抱著對念斌的“偏見”繼續偵辦該案,他們能否查明真相就可想而知了。
  4.關於迴避問題。八年前平潭公安偵辦該案時,出現過對念斌錯誤抓捕、違法辦案的行為,即使更換了不同的偵查人員,領導層面並沒有更換。因此,平潭縣公安局應當迴避。
  5.該案偵查應當重新開棺驗屍。偵查機關應當從現在開始對遺體進行保護,在開棺驗屍時,應當允許念斌聘請法醫學專家到場監督,以確保公正。
  華商報記者 王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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